为了建立健全研究生培养工作的激励机制,加大研究生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的培养,学校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在研究生中聘用若干教学助理、科研助理、管理助理(以下简称三助),为广大在校研究生参与到学校教学、科研、管理等实际工作中提供实践机会,同时,也为研究生就学期间缓解经济压力提供岗位。
依照2012年新修订的《中国地质大学研究生“三助”工作管理办法》(地大校办字[2012]34号),本学期研究生三助申请及发放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请时间
2016年9月4日(周日)——9月15日(周四)
注:三助岗位每学期申请一次,逾期将关闭三助系统申请通道;项目负责人可根据助研学生上岗时间设定发放月份。
二.申请条件
1. 在读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含少数民族骨干计划非在职研究生)可申请岗位,其他委培、定向、联合培养研究生原则上不得申请研究生三助岗位。
2. 上学期三助岗位考核结果为“不称职”或未参与考核的研究生本学期不再具备应聘上岗的资格。
3. 每名研究生在同一学期只能受聘一个助管或助教岗位,助研岗位不限。
三.申请流程
用户从研究生院主页登录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点击进入学生三助管理模块。完成三助岗位申请后,提交纸质申请表,请及时查看本人的申请是否通过审核。通过审核后,按月发放酬金,助管助教每学期末进行考核,助研以月报形式提交项目负责人按月考核。
除在系统中填写应聘信息外,研究生们可请查看研究生院主页“奖助贷”-“奖助信息”栏目查阅各部门助管招聘信息,主动联系、应聘。
四.注意事项
1.三助酬金发放直接调用校财务处登记的研究生中国银行账号,如中途更换银行卡,请及时在财务处系统中登记。
2.为每个学院(所、课部)配备协助研究生德育工作的德育助管,由学院(所、课部)选聘及安排工作任务,研工部集中管理,统一考核。请在系统中申请“研工部德育助管岗位”。
3.研究生提交岗位申请后,将系统生成的三助申请表格打印,交由相关负责人签字、盖章。助教和助研纸质申请表交研究生所在学院(所、课部、中心、实验室)研究生秘书留存;助管纸质申请表交设岗单位留存。
4.跨学院从事助研工作研究生的助研审核、月度考核、酬金发放等工作在项目负责人审核后,由本人培养单位的研究生秘书负责统一报送。
五.三助岗位酬金发放流程简介
1.助管、助教酬金发放:
按规定标准,由设岗单位在每月20日前完成系统数据和纸质发放表格的提交。
2.助研酬金发放(9月顺延至三助申请完成后):
①发放方式为“自动发放”——每月1-15日项目负责人在系统中点击“生成自动发放名单”,将按照聘用时确定的助研酬金额度自动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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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放方式为“考核发放”——每月1-15日项目负责人根据学生在系统中提交的当月助研汇报,在系统中填写当月是否发放及助研酬金额度
;
②每月16-20日,研究生培养单位完成系统数据和纸质发放表格的提交。
3.每月21号后由研工部提交三助发放数据给财务处转银行办理酬金发放,月底前将发到研究生账户中(以上日期遇节假日顺延)。
4.每月底在研究生生院主页及系统中提示未成功发放的名单及原因,项目负责人可在系统中进行“发放失败处理”,并在下个月重发。
5.本学期的研究生三助工作时间及酬金发放的时间为2016年9月至2017年元月。
如有疑问可联系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就业办公室,联系人:张老师,电话027-67883870,邮箱:yjiuye@126.com。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16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