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届毕业研究生:
按照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申请2016届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有关问题的公告”精神,现将2016届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申请工作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申请对象及补贴标准
1、申领对象:在毕业年度内有就业意愿并积极求职的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社会孤儿、烈属、残疾和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五类2016届毕业生;
2、补贴标准:800元/人。
二、申请程序
1、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向研工部就业办公室提交求职补贴申请;
2、研工部就业办初审公示后,向武汉市劳动就业管理局上报申请材料;
3、经审核符合申领条件的,将于2016年6月30日前将一次性求职补贴直接支付到毕业生在汉口银行开立的个人帐户。
三、所需材料
上述五类毕业生根据自身情况提供下列材料:
1、《武汉地区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表》;
2、身份证复印件;
3、有效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明(低保证复印件)或社会孤儿证明(社会福利证复印件)、烈属证明(烈士证明书复印件)、残疾人证明(残疾人证复印件)、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合同(复印件)及收款凭证(复印件),以及学生本人与低保享受人、烈士的直系亲属关系佐证材料等;
4、本人在汉口银行开户的银行卡(账)号, 及银行卡复印件一张。
四、截止时间及咨询电话
1、请符合条件的毕业生于2016年3月5日前将上述材料提交至研工部就业办公室(东区研究生院109办公室);
2、联系方式:027-67883870。
3、 邮箱:yjiuye@126.com
附件:武汉地区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表
研工部就业办公室
2015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