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任课教师和研究生:
根据国家财政拨款进度要求,研究生的学业奖学金和国家奖学金需要在规定时间之内完成材料申报和奖金下发工作。因此,特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学生的课业成绩是评奖的基础依据,因此,请各位任课教师、研究生培养单位在2015年8月30日前完成2015年上半年的研究生课程成绩录入工作。
2、
按时注册和缴纳学费是奖学金评选的基础条件,望广大研究生按时缴纳学费、完成注册并提前准备好相关评选资料的准备工作。
3、
按照国家资助中心要求,国家奖学金和学业奖学金评选为常态工作,开学之日自行启动,研究生院将在评奖通知发布的25个工作日内向上级部门递交学校评审结果,因此请各培养单位充分利用时间,提前做好奖学金的部署和安排工作。
特此通知
培养处
研究生工作部
二〇一五年七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