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5-03-11 点击数:

根据国务院学位办《关于做好2015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151号)和教育部学位办《教育部学位中心关于做好2015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的精神和要求,现就做好我校2015年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统一考试报名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一、考试时间
  • 2015年5月31日(星期日)
  • 外国语水平考试时间:9:00-11:30
  • 学科综合水平考试时间:14:30-17:30

  • 二、考生报名要求
  • 同等学力统考的报名、考务组织和管理工作须通过“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以下简称“信息平台”)进行,网址:http://www.chinadegrees.cn/xwyyjsjyxx/zzgs/tdxltk/

  • 报名参加外国语水平考试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的考生,应具备以下资格:
  • 1已参加我校的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课程学习班(以下简称学位班);
  • 2.完成“信息平台”个人信息采集工作,并通过我校资格审查。
  • 三、考试报名流程及时间
  • 1.考试报名(201531--320日)
  • 申请人须在320日前登录“信息平台”,进入系统后进行网上报名,选择统考课程及考试所在城市后提交报名申请。

  • 2.考试资格审核(201531-326日)
  • 学校在2015326日前通过信息平台审核报名考生的资格、报考语种以及考试地点等信息,如发现有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报名资格。

  • 3.缴费(201531-41日)
  • 考生通过信息平台以网上支付形式缴纳考试费,每科目100元,未成功支付报名考试费的报考者,本次报名无效。

  • 4.打印准考证(考前一周起)
  • 通过信息平台考生自行下载准考证。
  • 四、成绩公布
  • 考生可通过“信息平台”查询考试成绩及相关信息。
  • 五、注意事项
  • 往届参加我校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尚未完成“信息平台”个人信息采集工作的申请人,要参加今年的全国统考必须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附件),并请自行于报名结束前前往学校完成信息采集工作。

  • 地址:武汉市洪山区鲁磨路388号东区研究生院118室
  • 培养处联系电话027-67885155,郑老师。
  • 附件:网上报名操作指南 (点击下载)

  • 培养处
  • 2015-2-28

  • 1、《国务院学位办关于做好2015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工作的通知》详见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

  • http://www.cdgdc.edu.cn/webrms/wwwroot/zgxwyyjsjyxxw/xwyyjsjyxx/zxkb/hyxx/bgs/279927.shtml


  • 2、《教育部学位中心关于做好2015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详见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

  • http://www.cdgdc.edu.cn/xwyyjsjyxx/zzgs/xw/zxzx2/27993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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