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
根据《武汉市高等学校在校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相关规定,学校医保办公室定于14年12月15、16号为14级参加大学生保险且体检合格的新生统一发放《学生门诊统筹病历》(空白病历领取后需填写个人信息、贴1寸照片)。此病历在学校医院就诊时使用。请各院系14级辅导员在规定时间内到校医院三楼医保办公室领取和盖章。过时不再发放。学生填好个人信息和照片,收齐后在规定时间到医保办公室统一盖章,每本病历收取工本费5元。统一到医保办盖章前请一并按要求准备好。
病历发放和盖章以学院为单位集体领取和盖章,不对班级和个人
盖章时间 : 12月17、18、19、22、23号(全天)
上午 8:00-11:30 下午 2:00-4:30 【20、21是周末,不办公】
步骤:请学院的辅导员到医保办领取病历本和应领病历本学生名单(参保并体检合格名单)→→严格按名单发给学生、学生完善本人信息、贴一寸照片→→统一收齐后到医院财务室【303室】按病历总数缴工本费→→凭发票到医保办公室病历盖章→→病历生效
注意事项:
1.
领病历本的同时会发一份名单给各院系,名单是已参加医保并体检合格的学生名单,请严格按名单发给每一个学生,并由学生本人在名单后签名。盖章时请将签字名单和病历本一并带来,缺一不可!!
2.
负责发病历本学生请辛苦点,名单上的学生均为参保并体检合格人员,病历本人手一本,丢失是没有补发的,请发到每一个学生手上,不要整个班级或整个宿舍或由谁代领,这样会弄丢,同时请领到病历本的同学请务必保管好自己的病历。名单中如写有未参保、未体检等提示不在病历发放范围;协议入学的学生请到医院保健科咨询、复查,在保健科领取。
3.
请同学们保管好自己的病历本,到学校医院就医时需要带来,病历本不得相互借用,一经发现取消参保资格、通知院系并重罚,不带病历本就医按自费结算。
4.
请每一位学生认真阅读病历本的注意事项。
重点:a.在武汉市内住院时请用身份证登记并告知医院是大学生医保!
b.不得回家或在外地住院,因为医保中心不报销!
附注:病历盖章后方能启用,启用时间为12月24号以后。
校医保办公室2014.12.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