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拓宽我校研究生的就业渠道,缓解就业压力,增强我校研究生的综合素质和就业竞争力,提升就业层次,鼓励和引导更多优秀毕业生报考公务员,现通知如下:
一、各学院要鼓励研究生报考公务员,特别鼓励相关专业的毕业生报考中央机关等岗位,将其纳入到研究生入学教育和职业生涯规划中,引导低年级研究生提前准备、积极备考,及时准确地向毕业研究生提供各类考试的报名条件、程序、考试时间等相关信息。
二、学校将根据研究生的实际需求,组织相关命题专家开展指导讲座,积极引导研究生掌握正确的学习方法,提高研究生参加各级各类公务员考试上线比例,并在后续面试环节予以更有针对性的高层次辅导。
三、鼓励各学院组织各级各类的公务员考试辅导讲座及研究生公务员训练营,鼓励研究生成立相关社团,自主管理自主发展。
四、考虑到公务员笔试、面试程序复杂、周期长,给研究生增加就业负担,对进入公务员面试环节的毕业研究生给予适当资助。如研究生赴异地参加面试,报销往返路费。
五、对参加公务员考试最终被录取并入职的毕业研究生给予适当奖励,优先推荐参评校级“优秀毕业研究生”。
六、密切联系已经进入公务员系统的校友,活跃校园里报考公务员的氛围,帮助更多的研究生进入国家党政机关和重点单位,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中流砥柱。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14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