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4年下半年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4-07-09 点击数: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2014年下半年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原则

各单位必须严格按照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相关文件的要求,本着坚持标准,严格要求,保证质量,公正合理的原则,确保本次毕业研究生的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工作平稳有序地进行。

二、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

继续采用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对所有申请学位研究生的学位论文进行检测,检测要求和处理办法按《关于开展研究生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工作的通知》(中地大(汉)研字[2011]69号)文件精神执行。请各位研究生认真撰写论文,严格按照学术规范写作。

论文检测工作由各学院具体实施。

三、博士学位论文匿名评审

1.我校继续委托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评估工作平台进行博士学位论文双盲匿名评审,资格审查流程见附件1

2.逾期未办理匿名评审手续,或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均不受理匿名评审及答辩申请事宜。

3.博士学位论文校外专家匿名评审意见,按照《中国地质大学博士学位论文评审管理办法》(中地大研字[2012]30号)文件要求处理。如博士学位论文的三份校外专家评审意见为同意答辩或修改后答辩,但平均分低于75分,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需重点讨论,并将讨论结果写入会议纪要报学位办。

4.受理博士论文外审工作于98日启动,截止时间为930日。

四、硕士学位论文匿名评审

本学期开始,学校将不再统一组织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前匿名评审工作,重点抽查前一学年度已授硕士学位的学位论文。各培养单位自行组织实施本单位硕士学位论文匿名评审工作,严把学位论文质量关。

五、制定本单位的研究生答辩工作方案

各学院(部、所)应成立由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任、主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和各学科(或系)负责人组成的研究生答辩领导小组,协调指导本单位的学位论文评阅与答辩工作。并制定本单位的研究生答辩工作方案,填写《中国地质大学研究生答辩工作方案报送表》于1115日前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审批。

六、时间要求及材料报送

1.为了保证工作的顺利开展,请务必将本通知精神及与之相关的各文件及时传达到拟申请学位的研究生、研究生导师、各学院主管领导、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成员等。

2.各类型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截止时间为1130日。

3.各单位于121日至1210日期间召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讨论本单位申请学位人员的情况,给出审核意见。

4.各单位研究生秘书于1215日前将本单位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纪要、学位授予决定及相关材料报送学位办公室,具体提交材料清单另行通知。

八、注意事项

1.全日制硕士学位研究生答辩资格审核工作由各培养单位负责,答辩材料向各单位研究生秘书领取。

2.同等学力及高校教师申请硕士学位按照有关规定到学位办进行资格审查后方能领取答辩材料。

非学历专业学位硕士申请学位的资格审查工作由各学院统一到学位办办理。

3.博士和全日制硕士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照相,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上专用。

4.各类型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必须在校内公开举行,同时必须在研究生院信息管理系统上予以公告。根据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第四十七次会议研究决定,各学院(所、部)需制定并上报本单位关于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有关要求的文件,报研究生院审批,审批通过后方可组织答辩。具体的答辩安排须在学院网站予以公布。

5.为保证学位授予信息准确完整上报国务院学位办,所有研究生在答辩后必须完善研究生院信息管理系统学位信息填写的有关内容。

6.所有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涉密论文除外)必须将电子文本送缴学校图书馆。

7.涉密研究生学位论文需提前填写《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定密申请表》,并由各单位研究生秘书于1210日前汇总报学位办。

8. 跨学院培养的研究生,其论文送外评审、学术不端系统检测及学位申请等事宜一律在拟授予学位的学院进行。由于各种原因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未报送拟授予学位名单,一律不受理学位申请事宜。

九、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要大力加强学风建设,加强对研究生在学风方面的宣传和教育,坚决杜绝学位论文及其它科研成果出现抄袭、剽窃及造假等严重违反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的事件发生,一经发现,将按照《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实施细则》(地大校办字[2013]27号)文件规定进行处理。

研究生院

二O一四年七月七日

附件1:博士论文匿名评审资格审查流程

附件2:学院(部、所)2014年下半年研究生答辩工作方案报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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