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各单位申请设立2014年下半年研究生“三助”岗位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4-07-01 点击数:


根据2012年修订的《中国地质大学研究生“三助”工作管理办法》(地大校办字 [2012] 34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规定,助管、助教岗位的设置由学校各部门及各学院(所、课部、中心、实验室)依据其工作需要在上一学期末先行申报,由研究生院、研工部会同人事处、教务处核准后予以设立。

为便于下学期开学初顺利开展三助选聘工作,现将设立2014年下半年三助岗位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流程

拟设立三助岗位的单位请将附件1中的表格交至研究生工作部就业办公室。逾期不交申请表的单位,按上学期名额进行安排。

助管、助教的岗位数根据实际工作需要,依照管理办法规定的比例提前申请设置。助研岗位由导师设立,岗位数不限。博士生导师应为其所指导的非在职博士研究生提供助研岗位,鼓励硕士研究生导师为其所指导的非在职硕士研究生提供助研岗位。

二、岗位津贴

助教和助管岗位津贴由学校承担。博士生应聘到助教、助管岗位的津贴为400/月,硕士生应聘到助教、助管岗位的津贴为300/月。每年按10个月发放津贴,具体根据每学期的实际工作时间予以发放。助教、助管每周工作时间均不得少于10-15小时。

助研岗位津贴由导师筹措,在承担的科研项目经费中支出。博士生应聘到助研岗位,津贴不低于300/月,硕士生应聘到助研岗位津贴不低于200/月。

三、其它事宜

各单位管理员可于9月在系统中查看本单位三助名额,如需要在研究生院网页上发布招聘信息,请发邮件至yjiuye@126.com

研究生工作部就业办公室地址:研究生院办公楼109室,联系电话:027-67883870.


附件1:2014年(下)拟申请设立研究生“三助”岗位申报表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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