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届毕业研究生离校注意事项及日程安排

作者: 时间:2014-05-30 点击数:

为做好2014届毕业研究生的离校工作,按照学校统一部署,现就相关工作做如下安排:

、毕业生就业方案核对、派遣及户档托管事宜等。请各学院(所、课部、中心、实验室)继续督促未落实就业去向的毕业研究生尽快落实就业去向,认真核对就业方案,未就业毕业生请备注说明具体情况。6月3日前落实就业去向(包括自主创业、自由职业、待就业且办理了户档托管或回原籍)并到研究生就业办公室提交所有材料的,纳入第一批派遣,6月3日-30日落实就业去向并提交材料的,纳入第二批派遣(后续派遣)。对于离校前确实不能落实就业去向的毕业研究生,学校不为其保留户口档案,请督促毕业研究生在5月28、29、30日期间办理户档托管手续,具体事宜见有关通知(附后)。

二、毕业鉴定。考取博士研究生的毕业硕士研究生的政审材料由所在学院(所、课部、中心、实验室)填写。各学院(所、课部、中心、实验室)要督促毕业研究生认真填写《毕业研究生登记表》并及时做好毕业鉴定工作。毕业生要认真、诚实地填写《毕业研究生登记表》,须客观、真实、综合地描述本人在校期间德、智、体诸方面的表现、取得的成绩、存在的不足和今后的努力方向等。各毕业班的班委会(或党支部)负责填写基层组织意见。应在广泛征求同学意见并充分尊重组织评议的基础上,开会议定毕业鉴定中基层意见栏的填写内容。由班组长(或党支部书记)根据议定的结果填写基层组织鉴定。学院意见由学院负责毕业生工作的副书记填写,并盖学院党委公章。各学院毕委会要认真检查每位毕业生所填《毕业生登记表》的各项内容是否属实,发现问题要及时纠正。

三、毕业生助学贷款手续的办理工作。在读研期间贷款,希望在毕业前还清借款,可直接到学校中国银行柜台办理;在读研期间贷款,希望在毕业后一次还清的,可登陆中国银行网银系统自助还款;在读研期间贷款,希望在毕业后按照合同要求还款的,自行按照贷款合同要求,每月将规定金额存进与贷款关联的中银账户内,银行自行扣除即可。

四、离校财务手续办理流程。对于部分学费、住宿费仍未全额交清的学生请提前将大于所欠学费、住宿费金额10元以上的款项存入中国银行卡,财务处将在64针对毕业生统一进行批扣处理。学生本人持离校通知单到财务处报账大厅19号窗口查询学费住宿费缴纳情况,对不欠费同学财务处经办人员将在离校通知单上加盖私章,有欠费同学须先缴清欠费后再加盖财务经办人员私章;19号窗口手续办完后,再到20号窗口查询借款情况,如无未还借款,则直接加盖财务公章,完成财务审核手续;如果有未还借款,须先报账或偿还借款,再到20号窗口办理离校手续。2011级研究生从6月1日开始不能再办理借款业务,考虑到2012级有一部分学生提前毕业,2012级研究生6、7、8三个月暂停办理借款业务。若情况特殊,必须办理借款时,须提供导师签字学院盖章的不提前毕业的证明。各位同学可登陆财务处主页中“数据查询”---“个人学费”栏目查询自己的学费、住宿费缴纳情况(注:离校手续单中各项手续办理须按顺序号进行)。

五、党组织关系、户口迁移。请各学院(课部、所、实验室)根据学校组织部、保卫处的安排为毕业研究生办理好党组织关系转移、户口迁移等工作,保证毕业研究生顺利离校。组织部要求,6月5日前将正式党员材料报组织部统一归档;转出校外或去其他学院的预备党员及入党积极分子有关材料由各学院派专人负责,于6月9日前到档案馆归档并做好记录。归档材料主要包括入党申请书、团组织推优表、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党校结业证、自传、政审函调、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入党志愿书》、思想汇报、中期考察表等。

6月15日至20日,学校保卫处户政科根据《毕业生就业方案》,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已借用户口的毕业生,应在6月10日前归还户口底页。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期间,毕业生户口一律不外借。迁移证领取时间:6月27日,各学院指派一名老师负责领取。办理地点:保卫处户政科:联系电话:67883117

六、离校手续办理、审核。各学院(所、课部、中心、实验室)务必于6月10日前将《毕业研究生登记表》和“研究生离校手续通知单”以及汇总明细表以学院(所、课部、中心、实验室)为单位统一交研究生工作部108室,未就业毕业研究生请按要求审核登记并向研究生就业办公室提交相关材料(通知附后),以便及时能进行离校手续审核并发放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等证件。

七、毕业典礼。学校将于6月26日上午8:00举行2014届毕业生毕业典礼(研究生和本科生一起举行),典礼结束后在弘毅堂举行学位授予仪式,依次为博士毕业研究生、硕士毕业研究生、本科生的学位授予仪式。各学院(所、课部、中心、实验室)届时要按照研究生院的总体工作安排,组织全体毕业研究生参加毕业典礼和学位授予仪式,并做好相关协调工作,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八、证件发放和领取。研究生院将于6月26日把符合毕业条件及学位授予条件并已交清学费、住宿费、办完了离校手续(毕业登记表、离校手续单、就业相关材料等)的毕业研究生的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下发到各学院(所、课部、中心、实验室),请各学院(所、课部、中心、实验室)组织好各证件的发放和领取工作。

九、归档。毕业研究生的档案材料由研究生院和各学院(所、课部、中心、实验室)按照学校档案馆的安排(7月1日)在规定时间进行归档(毕业研究生中预备党员、入党积极分子材料请各学院(所、课部、中心、实验室)务必于6月8日前交予档案馆归档,并与档案馆做好交接手续)。


附件1:中国地质大学(武汉)2014届毕业研究生毕业工作日程

附件2:关于2014届毕业研究生办理离校手续等相关通知

附件3:关于做好2014届毕业研究生就业及派遣工作的通知

附件4:关于做好2014届毕业研究生户档托管工作的通知

研究生院

2014.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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