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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关于做好2013年下半年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3-12-10 点击数:
中地大(汉)研字[2013
] 49号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2013年下半年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原则
各单位必须严格按照《中国地质大学研究生管理工作手册》中的有关文件要求,本着坚持标准,严格要求,保证质量,公正合理的原则,确保本次毕业研究生的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工作平稳有序地进行。
二、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
继续采用“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对所有申请学位研究生的学位论文进行检测,检测要求和处理办法按《关于研究生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的规定》(中地大(汉)研字[2011]69号)文件精神执行。请各位研究生认真撰写论文,严格按照学术规范写作,若文字重复率≥60%,该学期不受理外审和学位申请事宜,要求研究生重新开题、重新撰写论文和答辩,一年后方可申请学位,延长期间所发生的费用自理,同时对其指导教师予以通报。
论文检测工作由各学院具体实施。
三、博士学位论文匿名评审
1.继续采取博士学位论文双盲匿名评审方式,资格审查流程见附件1。
2.逾期未办理匿名评审手续,或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均不受理匿名评审及答辩申请事宜。
3.博士学位论文校外专家匿名评审意见,按照《中国地质大学博士学位论文评审管理办法》(中地大研字[2012]30号)文件要求处理。如博士学位论文的三份校外专家评审意见为同意答辩或修改后答辩,但平均分低于80分,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需重点讨论,并将讨论结果写入会议纪要报学位办。
4.受理博士论文外审工作于9月1日启动,截止时间为9月28日。
四、硕士学位论文匿名评审
1.各类型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继续按照一定比例随机抽查匿名评审。具体流程见附件2。
2.各类型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随机抽查比例:全日制硕士生三年毕业抽取5%,二年及二年半毕业抽取10%;非全日制硕士抽取10%。
3.逾期未办理匿名评审手续,或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均不受理匿名评审及答辩申请事宜。
4.硕士学位论文校外专家匿名评审意见,按照《中国地质大学硕士学位论文评审管理办法》(中地大研字[2009]20号)文件要求处理。
5.各类型硕士研究生参加系统抽查工作于9月20日截止。请各学院于9月30日前将匿名评审的各类硕士学位论文纸质本收齐交送学位办公室办理匿名评审事宜。
五、制定本单位的研究生答辩工作方案
各学院(部、所)应成立由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任、主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和各学科(或系)负责人组成的研究生答辩领导小组,协调指导本单位的学位论文评阅与答辩工作。并制定本单位的研究生答辩工作方案,填写《中国地质大学研究生答辩工作方案报送表》于2013年11月15日前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审批。
六、时间要求及材料报送
1.为了保证工作的顺利开展,请务必将本通知精神及与之相关的各文件及时传达到拟申请学位的研究生、研究生导师、各学院主管领导、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成员等。
2.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外审截止时间为9月28日,答辩截止时间为11月30日。
3.各单位于12月10日前召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查申请硕士学位、博士学位人员的资格,讨论申请硕士学位、博士学位人员的情况,提出建议授予博士学位人员名单和授予各类型硕士学位人员名单。
4.各单位研究生秘书于12月15日前将本单位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纪要、会议决议及相关材料报送学位办公室,具体提交材料清单另行通知。
七、注意事项
1.全日制硕士学位研究生答辩资格审核工作由各培养单位负责,答辩材料向各单位研究生秘书领取。
2.同等学力及高校教师申请硕士学位按照有关规定到学位办进行资格审查后方能领取答辩材料。
专业学位硕士申请学位的资格审查工作由各学院统一到学位办办理。
3.博士和全日制硕士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照相,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上专用。
4.各类型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必须在校内公开举行,同时必须在“研究生院信息管理系统”上予以公告。根据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第四十七次会议研究决定,各学院(所、部)需制定并上报本单位关于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有关要求的文件,报研究生院审批,审批通过后方可组织答辩。具体的答辩安排须在学院网站予以公布。
5.为保证学位授予信息准确完整上报国务院学位办,所有研究生在答辩后必须完善“研究生院信息管理系统”中“学位信息填写”的有关内容。
6.所有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涉密论文除外)必须将电子文本送缴学校图书馆。
7.涉密研究生学位论文需先填写《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定密申请表》,并由研究生秘书老师于2013年11月30日前汇总报学位办。
8. 跨学院培养的研究生,其论文送外评审、学术不端系统检测及学位申请等事宜一律在拟授予学位的学院进行。由于各种原因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未报送拟授予学位名单,一律不受理学位申请事宜。
八、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要大力加强学风建设,加强对研究生在学风方面的宣传和教育,坚决杜绝学位论文及其它科研成果出现抄袭、剽窃及造假等严重违反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的事件发生,一经发现,按照《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实施细则》文件处理。
二○一
三年七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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