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养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政府和学校安全稳定和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切实加强入冬以来研究生安全稳定及疫情防控工作,现将相关教育管理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1.安全教育提醒做到全覆盖。各培养单位要提高对研究生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加强组织领导。要结合近年国内高校发生的典型事故案例以多种形式开展安全警示教育,近期尤其是要开展防诈骗教育,开展消防安全和逃生应急演练,不断提高研究生安全意识,认真落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提醒学生注意交通、饮食、交友、财物安全等,切实杜绝违规用火用电、网络刷单、出售银行卡、网上赌博等违规违纪行为。
2.严格落实场地管理做好隐患排查。定期组织开展所属办公区域、所负责公共区域、学生宿舍、研学空间、研究生所在实验室及其他研究生活动场所卫生扫除和检查工作,养成良好安全文明卫生习惯。要从近期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实验室爆燃事故中吸取教训,从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合肥微尺度物质科学国家研究中心及时处置漏水问题的典型案例中吸取智慧,切实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严格执行教学、实验等环节的安全管理制度,针对实验室安全操作规范、实验设备安全使用方法对研究生进行系统培训和教育,严格落实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杜绝事故发生。
3.严肃“非必要不外出”管理纪律。结合国内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各培养单位需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督管力度,提醒研究生在校期间严格执行“非必要不外出”管理纪律。原则上不离汉跨区域流动,确因科研、实习等要求需要外出的,必须向培养单位和导师提前申请报备行程并严格履行请销假制度,做好个人防护、行程信息记录和健康检测日报。凡学生未经批准私自外出发生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学校将根据校纪校规给与严肃处分,同时学生需自行承担隔离观察等相关后果。
特此通知。
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1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