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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研究生课程任课教师的公开信

来源: 作者:发稿时间:2018-12-29 15:04浏览次数:

尊敬的研究生课程任课教师:

人才培养是“双一流”建设的核心,研究生的培养必须坚持课程学习和论文并重的原则。学分是研究生课程学习期间学习强度的标志,而课程考核成绩则是研究生学习质量的标志。研究生只有经过严格的考试或考查且成绩及格,取得相应的学分后,才能进入论文答辩阶段。课程成绩也与研究生的奖助学金评定相关。

课程考核和成绩登记是教学活动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环节,它对保证教学质量起着重要作用,并且对研究生的发展也起着关键作用,我们特别请各位研究生任课教师必须严肃认真的对待课程的考核和成绩登记。

下面摘录一些关于研究生课程成绩考核及成绩登记相关文件的部分规定,供各位任课老师学习了解:

1. 研究生课程考核的组织管理为二级管理制,研究生院组织公共课及公选课的考核,各学培养单位负责组织本培养单位开设的专业课的考核。研究生院派教学督导员对所有课程考试进行巡视考核方式可采取笔试、口试或撰写课程论文的形式进行。笔试必须有正规试卷,口试要有详细记录,课程论文要有详实的评语。考试成绩采取百分制,成绩等级分布要合理。应该满足正态分布。

2. 研究生课程考核应是检查学生掌握所学知识情况、考核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任课教师命题的难易程度应符合课程教学大纲的要求,严格把控质量关。

3.研究生的课程课程考核办法任课教师应向学生说明。考核结束后,任课教师应认真负责地评分,任课老师应严格上课考勤,并做好记录和存档。一门课程缺课累计达到课程总学时三分之一或缺考者,取消其该门课程考核资格。

4.任课教师必须在课程考试结束后二周内(在学期最后一周完成考核的课程在下一学期开学第一周内)给出考核成绩并登陆“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上传成绩,任课教师必须打印《研究生课程考试成绩记分册》,签字后扫描或拍照上传至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任课教师必须将纸质记分册、学生答题试卷(附“考生签到表、试卷AB卷”)或课程论文交各开课单位研究生管理办公室存档。无故不按时送交者将按照文件“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校长办公室关于印发《我校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暂行办法(修订版)》的通知(地大校办字〔2009〕18号)”的规定执行。

5. 各培养单位可从网上了解、掌握本培养单位研究生的课程学习成绩情况,也可上网查询、下载。同样研究生导师也可上网查询自己学生的课程学习情况。

以上列出的只是研究生培养过程中关于课程考核部分管理规定,文中未提及到的管理规定在也非常重要,请各位任课老师百忙之中,能够抽出时间认真学习研究生培养相关管理文件。

祝愿各位老师工作顺利!合家安康!

研究生院

2017-12-18

附部分研究生课程教学管理文件:(文件汇编下载网址http://graduate.cug.edu.cn/info/1034/1036.htm

1.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研究生课程教学的管理办法(中地大研发[2017] 104 号)。

2.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关于研究生课程考核及成绩登记管理办法(中地大研发[2017] 105 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