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9日上午,第62次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在研究生院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重点讨论了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研究生学位申请管理、新增学位点建设、研究生生源质量提升等工作。
会议由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主席王焰新主持。
会议对2017年新增博士生导师情况进行了审议,本次审议通过的21位博士生导师涵盖11个一级学科,其中教授9人、副教授12人,45岁以下共18人,进一步充实了我校博士生导师队伍。
会议对达到招生资格审核期限和上一年度放弃审核的在岗博士生导师进行招生资格审议,本次参加招生资格审核的博士生导师95%通过了审核,获得2018—2021年博士生招生资格。
会议审定了各培养单位自行制订的《硕士生指导教师招生条件审核办法》,原则上通过18个培养单位制订的方案;招生基本条件低于学校标准的两个培养单位,需重新修订相应条款。
会议对同等学力人员申请博士学位学术成果和署名单位等问题进行了讨论,认为:同等学力博士生申请课程学习前,应基本达到我校关于同等学力人员申请博士学位学术成果条件,对于已发表的学术成果和已授权的发明专利不再要求署名单位,其学位论文水平及申请博士学位的条件必须满足学校有关规定,保证同等学力博士学位论文质量。
因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博士生发表学术论文存在语言、地域等因素影响,会议原则上同意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博士生毕业发表学术论文要求按2014年以前的标准,即3篇中文核心期刊论文,或1篇SCI或EI检索论文,或有1项授权的国内外发明专利。研究生院将对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研究生培养的学术成果要求制定专门的政策规定,在导师中广泛宣传,鼓励导师积极指导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研究生,培养符合民族地区经济发展需要的高级人才。
为顺利推进新一轮学位点申报工作,与会委员听取了控制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化学、机械工程、设计学等5个拟申报一级学科博士点单位汇报,建议这些学位点负责人对照“申报基本条件”,完善申报材料,做好申报准备工作。
与会委员听取了研究生院常务副院长周爱国关于研究生生源质量情况的汇报,周爱国对2017年研究生招生工作进行全面的总结,全面分析了生源质量情况,提出2018年招生宣传、招生工作的重点。做好招生工作、提高生源质量是提高研究生教育质量的根本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