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养单位:
为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人才工作的重要思想,充分发挥优秀研究生的示范引领作用,引导研究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和成才观,激励广大研究生积极进取、奋发向上,现决定开展2024届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工作,具体评选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评选对象为2024年6月取得毕业资格且能够申请学位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和博士毕业生。
二、评选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校纪校规,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和履行公民义务。精神风貌昂扬向上,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综合素质。
(2)崇尚科学精神,热爱所学专业,追求学术卓越,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实践动手能力强,勤奋好学,研究生期间成绩优良、成果突出。
(3)积极参加文体活动,兴趣爱好广泛,审美情趣格调高雅,身体素质良好。
(4)已落实就业去向。
(5)符合以上条件,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者,可优先获评优秀毕业研究生:①积极响应国家号召,获应征入伍、西部志愿者、西藏专项、新疆专招、三支一扶、农村特岗教师等资格的毕业生;②被国家治理序列(如国家及地方各级公务员、选调生、大学生村官计划和国家部委直属事业单位等)招考录取的毕业生;③知名国际组织线下实习任职被录取(任职时间累计不得少于60日);④创业并完成工商注册。
(6)在校期间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评选:严重违反校纪校规,受纪律处分且尚未解除者;在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和就业过程中不守信用者;未落实就业去向者。
(7)凡被评为“优秀毕业研究生”的,离校前出现严重违反校纪校规及违法行为,或恶意违反就业协议对学校、单位声誉造成不良影响等情况,学校将取消其“优秀毕业研究生”荣誉称号。
三、名额分配
各培养单位评选名额见附件一(有博士毕业生的培养单位应一并考虑博士毕业生的评选)。另:将从有一年及以上研究生德育助理等研究生骨干工作经历的应届毕业生中,单独择优评选优秀毕业研究生,总数不超过10人。
四、评选组织
1. 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负责统筹评选工作。具体评选工作由各单位组织实施,在毕业生申报、基层组织推荐基础上由各培养单位确定评选名单。
2.各培养单位将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名单公示后,汇总评选登记表(附件二)及相关材料,报研究生思想政治工作办公室,经审核后,学校集中授予荣誉称号并表彰奖励,相关材料载入毕业生个人档案。
五、评选要求
1.各培养单位要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负责,按照 “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开展评选,评选结果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
2.评选对象要认真总结,填写《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登记表》(附件二),并附个人竖版电子生活照一张,便于后续宣传。
3.培养单位要认真总结凝练和宣传“优秀毕业研究生”的先进事迹,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
4.各单位在6月7日17:30前将纸质档材料交至东区行政楼512室或未来城校区教学服务中心一楼大厅研究生院值班窗口,电子档同步发送至邮箱youmeng@cug.edu.cn。
联系人:游老师 联系电话:027-67886478
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4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