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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十届“研究生的良师益友”评选活动的通知

来源: 作者:发稿时间:2024-09-23 10:42浏览次数: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弘扬教育家精神,选树教书育人先进典型,增强研究生导师荣誉感,促进和谐导学关系,营造尊师重教的良好氛围,现决定开展第十届“研究生的良师益友”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4922——1015

二、评选条件

凡具有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导师资格(有效期内)并在教书育人方面成绩卓越的研究生导师,均可参与评选。曾获评“研究生的良师益友”的老师仍可参选。

三、评选流程

(一)各培养单位评选推荐阶段(922-108日)

由培养单位研究生会广泛发动,严格按照“研究生的良师益友”参评条件进行提名。可采用研究生党支部提名、导学团队提名、研究生自由提名等方式;培养单位党委根据提名情况,负责对导师师德师风进行审核把关,并推荐“研究生的良师益友”参评人选。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党委原则上可推荐1名候选人(高等研究院党委可推荐3名候选人)。

材料提交要求:1081700前,各培养单位研究生会将经所属党委审定的推荐参评导师信息表(见附件1)、先进事迹材料(2000字左右)等加盖党委公章后交至南望厅校团委值班窗口。

并在1081700前将文件电子版材料发送至校研究生会办公室邮箱cugyjshbgs@126.com,具体材料报送要求见附件2

(二)学校评选阶段(109-1015日)

1.“学生代言团”展示。由各参选导师的学生代表组成“学生代言团”,结合ppt、视频等,通过演讲的方式讲述导师育人故事,展示导师潜心育人的先进事迹,时长不超过5分钟。兄弟高校研究生会代表、与研究生教育相关的培养单位和管理服务机构负责人及导师和研究生代表组成评审团,进行投票,最终评选出10名“研究生的良师益友”。

2.结果公示。评选结果将在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官网和“地大研究生”公众微信号上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者授予“研究生的良师益友”荣誉。

   四、其他工作安排

1.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负责总体工作,研究生会负责“研究生良师益友”具体评选工作组织。各培养单位研究生会成立提名小组,研究生会主席担任本单位“研究生的良师益友”提名小组组长。

2.各培养单位研究生会要秉承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通过多种途径开展推选工作,拟定初步候选人,向所在单位党委进行专题汇报,由各培养单位党委审定后报校研究生会。

3.评选结果公示结束后,学校将组织表彰活动并在“地大研究生”微信公众号上推送10名“研究生的良师益友”当选导师的先进事迹。


附件1:第十届“研究生的良师益友”评选候选导师信息表

附件2“研究生的良师益友”材料报送有关要求

附件3“研究生的良师益友”评分细则


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人力资源部(党委教师工作部)

校团委

校研究生会

                   2024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