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2023年研究生寒假放假和新学期返校安排的通知

来源: 作者:发稿时间:2022-12-28 19:28浏览次数:

各培养单位:

根据上级部门和学校工作安排,现将2023年研究生寒假放假和新学期返校安排通知如下:

一、寒假放假工作安排

(一)寒假放假时间。在校学生于2022年12月4日起自愿离校返乡,各培养单位按照学校学生离校返乡工作安排,组织研究生分批次有序离校返乡,寒假非必要不留校。

(二)寒假前工作。各培养单位要加强学生假期安全教育,重点做好人身安全、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防范溺水、食品卫生、电信诈骗、金融风险、网络文明等方面的安全提醒,增强学生防范能力。向学生发布《寒假安全温馨提示》和《安全责任告知》(附件一),通过多种方式做好学习、签订记录,强化学生安全意识。放假前对学生宿舍、学生活动场所进行逐一安全检查,对无人居住和使用的宿舍和场所要粘贴封条并进行登记。

(三)离校学生管理。各培养单位提醒学生点对点离校返乡,途中做好个人防护,假期做好个人健康监测,遇到紧急情况及时汇报所在培养单位。

(四)留校学生审批。研究生在2022年12月30日后仍未离校的,需向培养单位提交书面寒假留校申请并签署留校安全承诺(附件二),各培养单位从严审批,对留校理由逐一核实,并将审批结果报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备案。因疫情原因不返乡学生,鼓励学生就近投亲靠友。对于非武汉市户口,且已办理在本市校外住宿的学生,若寒假期间不返回原住地,各培养单位需将此类学生纳入寒假期间留校学生统一管理范畴。

请各培养单位将审批通过的留校学生信息进行汇总,填写《寒假留校学生汇总表》(附件三),经主要负责人(书记或院长)签字并加盖培养单位公章后,于2022年12月31日前发送汇总表(附件三)的电子表格及扫描件至邮箱lijl@cug.edu.cn

(五)留校学生住宿管理。寒假期间留校学生实行相对集中住宿,由培养单位组织留校学生按照后勤部门统筹安排进行相对集中住宿,原则上不单人单间住宿。寒假期间将严格执行学生出入登记制度和校门管控,学生在留校期间因事外出要履行报告和请假手续。

(六)留校学生保障。留校学生坚持“谁留谁管谁负责谁保障”原则,留校学生较多的培养单位要安排专人在校负责留校学生保障工作,要强对留校学生的关心关爱,妥善安排、有力保障留校学生寒假学习生活,要加强对学生健康防护的指导,引导学生戴口罩、勤洗手、多通风、保持安全社交距离,确保留校学生度过安全充实假期。

(七)从严学生活动管理。寒假期间,各培养单位、学生组织、学生班级等未经批准不得组织校外活动,学生组织、学生班级、学生个人未经批准不得借学校名义开展活动。

二、新学期返校工作安排

(一)开学返校时间。学校春季学期开学报到时间为2023年2月11日(星期六)至2月12日(星期日),2月13日(星期一)正式上课。学生原则上按照报到时间返校,不提前返汉返校。学校开学返校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二)返校统计。请各培养单位于2023年2月13日12:00前核查学生返校情况,并将统计表(附件四)报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对未按期返校的学生,要及时关心核实原因。

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2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