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1年与2022年毕业研究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2023年在职在岗审核的通知

来源: 作者:发稿时间:2023-05-08 18:49浏览次数:

2021年、2022年基层就业毕业研究生:

根据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报送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在职在岗确认情况的有关要求,现开展我校2023年毕业研究生在职在岗审核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审核对象

已获得2022年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格的2021年和2022年研究生毕业生。

二、报送时间

202359-531

三、报送材料

1.2023年依然在原单位的毕业生,报送在职在岗证明原件一份(附件1),可盖二级单位、项目部或人事部公章,审查合格后继续享受补偿代偿资助;如申请人仍在原单位工作,但岗位发生变化,按上述要求报送相关材料,审查合格后继续享受补偿代偿资助。

2.2023年离开原单位而新单位依然符合代偿条件的毕业生,提交离职说明及新单位就业合同书复印件一份,就业证明原件一份(附件2),审查合格后可继续享受补偿代偿资助。

3.2023年离开原单位或者新就业单位不符合代偿条件的毕业生,线上提交有手写签名的离职说明(或解约函)扫描件一份,发送至邮箱youmeng@cug.edu.cn,邮件名称命名为毕业时间+基层就业+姓名,例如“2022年基层就业张三”。

四、有关事项

1.离岗后不符合补偿代偿条件的毕业生以及在规定报送时间内未提交审核材料毕业生,将停止剩余补偿代偿资助,有助学贷款的毕业生,需按还款协议自行还款。

2.需要报送审核的纸质材料,除签名部分要求手写外其他内容必须打印。

3.请毕业生将相关纸质材料在531日前寄送至学校,寄送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鲁磨路388号研究生院(研工部)发展支持办公室(行政楼509),邮编:430074, 联系人:游老师,联系电话:027-67886478

4.政策咨询请加入工作QQ群,2021地大研究生代偿群QQ群号:6685933502022届地大研究生基层就业补偿代偿群QQ群号:736682309


研究生院(研工部)发展支持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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