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中国地质大学研究生“三助”工作管理办法》(地大校办发 [2017] 38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规定,助管、助教岗位的设置由学校各部门及各学院(所、课部、中心、实验室)依据其工作需要申报,由研究生院会同科发院、教务处、人事处、财务处等部门核准后统一安排和确定。
为便于研究生三助选聘工作顺利开始,现将设立2018-2019学年三助岗位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设立流程
拟设立三助岗位的单位请管理员登录“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进入“研工—三助管理—设岗申报—设岗指标申报管理”菜单,填报所有信息,导出后由分管领导签字盖章,于2018年9月7日(周五)前送交研究生院。
助管、助教的岗位数根据实际工作需要,依照管理办法规定的比例提前申请设置。助研岗位由科研项目负责人设立,岗位数不限。博士生导师应为其所指导的非在职博士研究生提供助研岗位,鼓励硕士研究生导师为其所指导的非在职硕士研究生提供助研岗位。如无变化,每学年第二学期将沿用第一学期的核准名额。
二、岗位职责及津贴
助研主要承担与导师研究课题相关的工作,具体岗位职责由项目负责人及研究生导师确定。
助教主要承担相关课程教学辅导答疑、批改作业、指导实验课;参加监考和评卷等工作。实验课教学助理须在实验前做好预习和准备工作、讲解和指导实验过程、批改实验报告等。
助管主要承担学校有关党政管理部门、单位的辅助管理工作。具体岗位职责由设岗单位自行制定。
助研岗位津贴由导师筹措,在承担的科研项目经费中支出。博士生应聘到助研岗位,根据《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博士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规定》执行,硕士生应聘到助研岗位津贴不低于200元/月。
助教和助管岗位津贴由学校承担。博士生应聘到助教、助管岗位的津贴为400元/月,硕士生应聘到助教、助管岗位的津贴为300元/月。助教、助管每周工作时间均不少于10-15小时。每学期一般按5个月发放津贴。
三、其它事宜
名额审批后,各单位管理员可于9月8日起在系统中查看本单位三助名额,并在系统内编辑发布岗位需求。如需要在研究生院网页上发布招聘信息,请发邮件至yjiuye@126.com。
联系人:张老师,电话:027-67885157,办公地点:行政楼404室。
研究生院
2018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