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养单位、各位导师、研究生同学们:
2021-2022学年博士研究生(含硕博连读硕士生)学校学业助学金经过学生本人申请、培养单位评审委员会评定、公示并报研究生院备案,现将全校评定结果公示。学校学业助学金由学校自筹投入经费和导师配套的助研津贴组成,导师须按规定标准进行配套,获得资助的博士研究生(含硕士连读硕士生)须承担导师安排的“助教”或“助研”等工作。
本次公示结束后,将发放秋季学期学校投入部分,导师资助配套请根据评定级别统筹安排。详细说明参见《中国地质大学博士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规定》(地大校办发〔2018〕33号)。
如有疑议,请联系本培养单位学校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或负责报送的老师咨询。
研究生院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1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