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养单位、各位导师、全体研究生:
根据各培养单位年度学业奖学金、学校学业助学金评审和报送进度,学校将分批次公示、审核、发放2022-2023学年研究生学业奖助学金。
现公示第三批评选结果。公示期(2022年11月30日-2022年12月4日)结束后,将根据注册、缴费及档案归档等情况审定及发放学业奖学金,学校学业助学金将在学业奖学金发放完毕后发放。
如有疑议,请联系本培养单位学业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或负责报送的老师咨询。
研究生院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2年11月30日
附-本次公示培养单位:
工程学院
计算机学院
教育研究院
高等研究院(地质调查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