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院规范研究生选修校外课程学分认定与成绩转换管理工作

作者: 时间:2016-12-23 点击数:

(通讯员 王小龙)课程学习是研究生培养的关键环节,为加强对研究生选修校外课程的管理,规范研究生在校外学习课程获得学分的认定及成绩的转换,研究生院于近日出台了文件《中国地质大学(武汉)研究生选修校外课程学分认定与成绩转换的管理办法》(中地大(汉)研字[2016] 100号),该办法的主要内容有:

研究生选修校外课程应事先与导师商议拟定在校外学习期间的学习计划,并填写《选修校外研究生课程申请表》(一式三份),经导师同意和学生所在培养单位批准,并研究生院审批同意。未事先申请或未经批准自行选修的课程,学分不予认定。

选修校外课程应与其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名相同,学时不得少于本校课程的学时。对于课程名相近的课程,应由本校开课系的系主任给出书面意见。

课程修读结束后,必须由对方学校研究生院(处)出具成绩证明原件,成绩证明须有经办人签名并附本门课程的考试答卷或课程考核报告(原件或复印件)或国外大学选修课程成绩证明原件。

该办法明确了研究生应在学校认定的高水平研究生培养单位或就读学科为国家重点学科选修课程。

该办法的实施,规范了研究生校外选修课程的管理,为研究生在高水平培养单位所修研究生课程及在国家公派项目、校际交流项目、院际交流项目派出交流期间于境外世界一流高校所修课程提供了规范的操作流程,并且为高水平高校之间联合培养研究生中课程学习环节提供可操作的平台。

中国地质大学研究生院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