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毕业生离校后就业指导与服务不断线,便于毕业研究生办理派遣报到手续,现将2016届毕业研究生办理后续派遣及改派工作通知如下:
一、办理时间
2016年7月13日放假前,上班时间接收相关材料,办理完毕后发还学院。
暑假期间值班时间
2016年7月13日——8月30日期间每周二办理后续派遣及改派
具体安排为:
9:00——11:00 毕业研究生提交相关材料
11:00——16:00 校研究生就业办公室审核数据,并到省毕办办理报到证
16:00——17:00 毕业研究生领取新办理的报到证
注:代办人需携带委托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具体情况及所需材料
研究生毕业后两年内择业期参照以下要求办理后续派遣及改派手续,超过两年后,按照社会调动的方式变更就业单位
拟办理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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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毕业去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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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变更去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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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准备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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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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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遣/回原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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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变更工作单位或就业状态,更正报到证地址、备注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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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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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遣/回原籍(有工作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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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工作单位或就业状态,修改报到证备注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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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10、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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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续
派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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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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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单位(接收户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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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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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单位(不接收户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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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或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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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管或回原籍(自由职业、待就业、自主创业、科研助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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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或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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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派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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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签约(接收户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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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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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签约(不接收户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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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或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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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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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单位并放弃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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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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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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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遣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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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约后改签新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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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4、10、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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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单位解约,改为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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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10、1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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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不变,户档托管或回原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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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2或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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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单位解约,改为自由职业、待就业、自主创业、科研助理等,户档托管或回原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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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6、10、13、2或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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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原籍
(有单位,不接收户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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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遣至单位(可接收户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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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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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原籍
(自由职业/待就业/自主创业/科研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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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单位(接收户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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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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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单位(不接收户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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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2或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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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办
报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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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派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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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失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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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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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①在2016年9月1日后均需要提供材料15、16,由校研究生就业办公室审核后,本人直接到湖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办理;
②以上相关表格可在校研究生就业网文档下载区下载。
附所需材料说明:
1、与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或用人单位出具的《接收函》、《劳动合同》等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后两者需填写《派遣补充信息表》)
2、与人才中心签订的户档托管协议、或人才中心接收函
3、与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原件(或单位同意派回原籍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报到证》红色联原件
5、证明毕业研究生原籍的有效证件复印件,如身份证、户口本、户口迁移证等
6、《自由职业登记表》、或《待就业登记表》、或《出国出境登记表》、或《自主创业登记表》、或科研助理协议
7、单位开具的证明《报到证》遗失的材料,或刊登《报到证》遗失声明的公开发行报纸
8、录取博士研究生单位出具取消录取资格的证明
9、人才中心同意改派的证明(或在报到证红色联上标注“同意改派”并加盖公章)
10、《违约申请表》
11、新单位接收函复印件2份
12、单位所在地出具的户口准入证明,或单位出具的说明
13、原三方协议(一式四份)
14、博士录取通知书或博士后进站通知书
15、《个人办理报到证申请表》
16、毕业证复印件一份
三、户口、档案迁转手续
1、毕业研究生凭新办理的《报到证》和原户口迁移证(常住人口登记表)到学校保卫处户政室办理新的户口迁移证(常住人口登记表)。
学校保卫处户政室地址:西区羽毛球馆旁,电话027-67883117。
2、毕业生凭新办理的《报到证》和档案调整通知单(研究生就业办公室出具)到学校档案馆办理寄档手续。毕业研究生档案若已寄往单位,则调档手续由本人前往原单位自行解决。
学校档案馆地址:东区研究生教学楼(珠宝学院旁)一楼,电话:027-67885116。
校研究生就业办公室地址:东区研究生院办公楼109室,电话:027-67883870,E-mail:yjiuye@126.com,如有疑问可电话或电子邮件咨询。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研究生就业办公室
2016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