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度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5-09-30 点击数:

各位研究生:

接中国银行通知,2015年度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准备工作正式启动,现将有关要求新贷和续贷工作通知如下:

一、新贷款对象:

所有在校需要贷款完成学业的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

二、贷款政策:

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12000元(建议根据自己的缴费金额贷款整数金额),学生在校期间无须承担利息,全部利息由国家财政贴息。毕业后前3年只须还息,3年后开始偿还本金和利息,贷款期限至毕业后13年,最长不超过20年。休学期间的贷款仍可申请再贴息。

三、申请要求:

申请贷款的新老研究生请于101日之后登陆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其他专栏下的毕业就业专项学生贷款申请管理栏目中填报申报信息,填报完成在1016日前备齐以下材料:

1、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一份(网上填报后可直接下载打印);

2、学生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一份);

3、家庭情况调查表一份(必须由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盖章有效,无需单独开具贫困证明)

所有材料A4纸张大小,手写签名,单张正反面打印

四、2015级研究生贷款:

1、凡不继续贷款同学,填写停贷申请(附件:停贷申请),于1012前交学院,学院1015前交研工部;

2、未填写停贷申请的已贷款同学视为本年度继续贷款。

研究生工作部

二〇一五年九月三十日

学生贷款网上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申请注意事项:

1. 进入学生贷款申请管理栏目点击“申请”按钮,提交申请信息。

2.点击右侧“编辑”按钮,完善每一页数据。

3.每一页数据完善后,务必都要点击右上角的“保存”按钮。

4.学生若导出的word出现数据不全的情况,请到个人基本信息页面录入完善,然后再导出。

5.系统每一页都要点击保存,完善数据。

6.所有数据完善后导出查看,确实不需要修改的,可以直接点击“提交”按钮,提交之后系统数据只能查看,不可更改。

附件:2015年停贷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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