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届毕业研究生后续派遣、改派及暑期值班安排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5-06-25 点击数:

为便于毕业研究生办理派遣报到手续,现将2015届毕业研究生办理后续派遣及改派工作通知如下:

一、办理时间

2015年715日放假前,上班时间接收相关材料,办理完毕后发还学院。

暑假期间值班时间

2015年715日——831日期间每周二办理后续派遣及改派

具体安排为:

9:00——1100 毕业研究生提交相关材料

11:00——1600 校研究生就业办公室审核数据,并到省毕办办理报到证

16:00——1700 毕业研究生领取新办理的报到证

注:代办人需携带委托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具体情况及所需材料

研究生毕业后两年内择业期参照以下要求办理后续派遣及改派手续,超过两年后,按照社会调动的方式变更就业单位

拟办理事宜

原毕业去向

现变更去向

需准备的材料

修改

派遣/回原籍

去向不变,修改报到证抬头或备注

14

后续

派遣

待分

落实单位(接收户档)

1

落实单位(不接收户档)

125

托管或回原籍(自由职业或待就业)

256

非派遣

单位签约(接收户档)

1

单位签约(不接收户档)

125

升学

落实单位

81

改派

派遣至单位

改签新单位

1341011

升学

81

单位不变,户档托管或回原籍

3425

无单位,户档托管或回原籍

3461025

回原籍

(有单位,不接收户档)

派遣至单位(可接收户档)

14912

回原籍

(自由职业/待就业)

落实单位(接收户档)

149

落实单位(不接收户档)

1425

补办

报到证

已派遣

遗失补办

7

注:①在201591日后均需要提供材料13,由校研究生就业办公室审核后,本人直接到湖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办理;

②以上相关表格可在校研究生就业网文档下载区下载。

附所需材料说明:

1、用人单位出具的《接收函》或签订的《就业协议书》、《劳动合同》等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2、与人才中心签订的户档托管协议

3、与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原件(或单位同意派回原籍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

4、《报到证》红色联原件

5、证明毕业研究生原籍的有效证件复印件,如身份证、户口本、户口迁移证等

6、《自由职业登记表》或《待就业登记表》

7、单位开具的证明《报到证》遗失的材料,或刊登《报到证》遗失声明的公开发行报纸

8、录取博士研究生单位出具取消录取资格的证明

9、人才中心同意改派的证明

10、《违约申请表》

11、新单位接收函复印件2

12、单位所在地出具的户口准入证明,或单位出具的说明

13、《个人办理报到证申请表》

三、户口、档案迁转手续

1、毕业研究生凭新办理的《报到证》和原户口迁移证(常住人口登记表)到学校保卫处户政室办理新的户口迁移证(常住人口登记表)。

学校保卫处户政室地址:西区羽毛球馆旁边,电话027-67883117

2、毕业生凭新办理的《报到证》和档案调整通知单(研究生就业办公室出具)到学校档案馆办理寄档手续。毕业研究生档案若已寄往单位,则调档手续由本人前往原单位自行解决。

学校档案馆地址:东区研究生教学楼(珠宝学院旁)一楼,电话027-67885116

校研究生就业办公室地址:东区研究生院办公楼109室,电话:027-67883870

E-mailyjiuye@126.com,如有疑问可电话或电子邮件咨询。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研究生就业办公室

2015年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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