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校医院关于在校生补缴医保费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5-06-25 点击数:

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我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的通知》(武汉市人民政府文件武政规【2014】25号)文件精神,武汉市高校从2015年9月起将大学生医保费用由原来的20元的调整到60元,为保障我校在校大学生在2015年秋季入学时能顺利享受大学生待遇,请所有办理了医保的本科生、研究生于6月底以前内务必将与学校关联的中国银行卡上存足相应的金额,财务处将在2015年9月初统一批扣,届时如因存款金额不足未能成功批扣,将会直接影响其保险待遇资格享受,其补缴费用为:(学制–1)x40元
本科生补缴费用为:
2014级(二年级)补交:40元x3年=120元
2013级(三年级)补交:40元x2年=80元
2012级(四年级)补交:40元x1年=40元
延期毕业或休学的学生补交:60元x延期(休学)年数
研究生补缴费用为:
2014级(二年级)补交:40元x2年=80元
2013级(三年级)补交:40元x1年=40元
延期毕业或休学的学生补交:60元x延期(休学)年数

校医院医保办公室
2015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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