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4年度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4-09-23 点击数:

各位研究生:

接中国银行通知,今年助学贷款工作正式启动,现将有关要求新贷和续贷工作通知如下:

一、新贷款对象:所有在校贫困学研究生

二、贷款政策: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12000元,学生在校期间无须承担利息,全部利息由国家财政贴息。毕业后前两年内只须还息,两年后开始偿还本金和利息,四年还清,贷款期限至毕业后6年。

三、申请要求:申请新贷款需在1010日前备齐以下材料:

1.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有贫困证明可不用盖章)

2.中国银行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

3.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查询授权书

4.2014年度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审核信息表

5.居民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一份)

6.经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开立的困证明

所有材料A4纸张大小,手写签名(新生申请助学贷款填写表格集合)。

四、非2014级研究生贷款

1.凡未贷款需新贷者,按照(三、申请要求)准备材料。

2.凡不继续贷款同学,填写停贷申请,于1012日前交学院。

3.未填写停贷申请的已贷款同学视为本年度继续贷款(停贷申请)。

研究生工作部

二〇一四年九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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