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21-2022年度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2-05-27 点击数:

各培养单位:

今年下半年将召开党的二十大。为树立典型、表彰先进,进一步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根据《中共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委员会党内评选表彰实施办法(试行)》(地大党发〔2019〕35号)相关规定,现就2021-2022年度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的评选表彰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一)先进基层党组织。成立时间1年及以上的本科生、研究生党支部。

(二)优秀共产党员。党组织关系在学校的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正式党员。

二、评选名额

先进基层党组织:全校不超过30个;

优秀共产党员:全校不超过30名。

评选推荐名额数据按照《中共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委员会党内评选表彰实施办法(试行)》文件要求比例计算并分配。具体分配名额见附件1。

三、评选条件

各学院要以《中共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委员会党内评选表彰实施办法(试行)》为准则,按照《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评选标准(学生)》(见附件2)有关要求,组织评选和推荐工作。

四、评选程序

评选工作在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统一领导下进行。

(一)确定初步推荐对象。各学院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式,组织所属党支部和党员进行推荐,确定初步推荐对象。

(二)组织考察。各学院对初步推荐对象政治表现、纪律表现等现实情况进行考察,多方面提取党员和群众的意见。一年来出现课程不及格、违纪违规等行为不得列为推荐对象。

(三)集体研究。各学院召开会议,集体研究确定推荐对象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不少于3天)。

(四)正式上报。各学院将推荐表、推荐对象事迹材料等报送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办公室。

(五)复审公示。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召开评审会,评选出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拟表彰名单,并在全校范围内对拟表彰名单进行公示。

(六)学校审定。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将评审结果报学校组织部审定。

五、评选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学院要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做好此次“七一”评选表彰工作。要对照评审条件,严格评审程序,按照学院分配名额做好推荐、考察、评审、公示等各项工作,确保推荐对象经得起检验。学校评审中如发现不符合评审条件情况,将直接取消评审资格,不再递补。

(二)及时报送结果。各学院要认真组织有关负责人及推荐对象填写《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先进基层党组织申报表(学生)》《中国地质大学(武汉)优秀共产党员申报表(学生)》(见附件3、4),同时撰写优秀事迹材料(含3张图片)。先进基层党组织事迹材料不超过2000字,优秀共产党员事迹材料不超过1000字,事迹材料简明扼要,突出重点和特色,切勿文字堆砌。请各学院于6月10日前将纸质版评审结果加盖公章后报送至思政办516(或510)办公室,电子版材料发送到指定邮箱。

(三)加强宣传报道。各学院要以此次评选活动为契机,加强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的事迹宣传报道,选树先进典型,发挥示范作用,在全体学生中营造学习先进典型的良好氛围。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将在相关媒体平台对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进行宣传展示。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李纪亮68788772 朱佳斯13264726101

邮箱:xgcszbcug@163.com

党委学生工作部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2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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