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养单位:
为鼓励毕业生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努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正确的就业观和成才观积极投身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到基层、到西部和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去,激励毕业生在今后工作岗位中更好地发挥作用,为党和国家做出更大的贡献,学校决定开展2022届先进毕业班、优秀毕业生(本科生、研究生)评选工作,现将具体评选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先进毕业班评选对象为全体应届本科毕业班;优秀毕业生评选对象为具有正式学籍并取得毕业资格的应届本科生和研究生(含国际学生)。
二、评选条件
树立榜样、鼓励先进,参照《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先进毕业班、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和《研究生评优奖励办法》,详见附件一。
三、评选名额
先进毕业班控制在毕业班总数的20%以内;优秀毕业生评选名额原则上控制在应届毕业生总人数的10%以内,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二,符合直接当选条件的毕业生不占用学院优秀毕业生总名额。
四、评选组织
1.学校评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面组织领导评选工作。具体评选工作以各培养单位为主实施,在班级申报、推荐基础上由各培养单位学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公示名单,在学院公示3天无异议后,经各培养单位审定后上报学校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2.被评为“先进毕业班”“优秀毕业生”的集体和个人,学校行文授予荣誉称号,在毕业典礼上进行表彰,并在本科生院、研究生院、国际教育学院、学生就业指导处网站上刊登先进事迹。“先进毕业班”颁发集体荣誉证书、成员奖品;“优秀毕业生”颁发荣誉证书、奖品,同时将《优秀毕业生登记表》装入本人档案。
3.凡被评为“先进毕业班”的成员和“优秀毕业生”本人,若在离校前有严重违反校纪校规及违法行为者,一律取消评选资格和荣誉称号。
五、评选程序
1.自主申报。符合条件的毕业生、班级向各培养单位提出申报。
2.学院推荐。各培养单位认真核查推荐对象的参评资格,并仔细评阅推荐对象的优秀事迹,根据推荐名额确定推荐对象并进行公示。
3.学校评审。本科生院、研究生院对各培养单位提交资料进行审核、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汇总表电子档报学生就业指导处。
六、材料报送
1.符合条件的毕业生、班级详实填写《先进毕业班登记表》(附件3)或《优秀毕业研究生/本科生登记表》(附件4、5)、《先进毕业班、优秀毕业生评选推荐汇总表》(附件7),并附推荐对象的优秀事迹,要求以第三人称,图文并茂(图片提供个人竖版生活照一张),便于通过网站、微信、电子屏等进行宣传;先进毕业班事迹材料1000字左右,优秀毕业生事迹材料500字左右。
2.请各培养单位对毕业生提交的申报材料填报内容的真实性认真审核、严格把关,根据推荐名额确定推荐对象,审核申报材料无误后,纸质档登记表“学院审核意见”栏目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并联同电子档按照如下方式提交:
(1)本科生优秀毕业生、先进毕业班纸质档材料报送本科生院老行政楼505室,电子档发到ningmeng@cug.edu.cn邮箱;
(2)研究生优秀毕业生纸质档材料报送研究生院东区老行政楼511室,电子档发到lijl@cug.edu.cn邮箱;
3.本科生院、研究生院将对各培养单位提交材料进行审核、公示。
七、评选要求
1.各培养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工作,安排专人负责,在学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开展;单位公示评选结果时间不少于三天。
2.各培养单位要认真核查推荐对象的参评资格,并仔细评阅推荐对象的优秀事迹。在本科生院、研究生院公示结束后积极宣传“优秀毕业生”的先进事迹,发挥示范引领的作用。
3.为充分发挥榜样示范引领作用,加强先进典型选树和宣传,在评选优秀毕业研究生的基础上,开展“在青春的赛道上,寻找同届最牛毕业研究生”活动,请各培养单位对评选对象综合考量,分别从毕业硕士生、博士生中推荐出优秀学生参评,作为“最牛毕业研究生”候选人,填写“最牛毕业研究生”推荐表(附件6),报研究生院。
4.时间安排及材料提交要求
(1)自主申报、学院推荐:5月26日-6月10日;
(2)学校评审:6月11日-6月15日
5.对已经被评选为“优秀毕业生”的,毕业前恶意违反就业协议,对学校、单位声誉造成不良影响或因个人原因不能如期毕业者,将取消其“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对于提交事迹材料不合规、不合格的先进毕业班和优秀毕业生,学校保留撤销其获奖资格的权利。
八、联系方式
本科生院:宁老师,027-67883463
研究生院:李老师,027-68788772
学生就业指导处:彭老师,027-67883307
本科生院 研究生院 学生就业指导处
二〇二二年五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