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7-09-15 点击数:

 

中国地质大学党委研究生工作部文件

研工部字〔2017〕09号

 


关于开展2017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是国家面向优秀研究生设立的最高荣誉和奖励。为做好该奖项评审工作,根据《中国地质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和《中国地质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试行)》,现将2017年我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标准与指标分配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博士研究生3万元/生,硕士研究生2万元/生。本年度我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总名额为160名,其中,博士生44名,硕士生116名。各培养单位评选推荐名额见《2017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培养单位推荐名额分配表》(见附件)。学校公共名额33名,其中博士生9名,硕士生23名。

二、参评资格

1.申请资格

我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全脱产学习)研究生均有资格。当年毕业(2017年12月31日前答辩)的研究生不再具有申请资格。

2.参评资格

须符合《中国质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试行)》(见研究生工作部网站 http://ygb.cug.edu.cn/glgd.htm)规定的参评资格。

三、评选要求

1.申报与参评成果认定

符合申报条件的研究生自愿申报并填写《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参评成果为2016年9月至2017年9月期间取得的成果。参评论文成果应为学校认定的期刊上发表的论文,在研究生院公布的被警示期刊(http://graduate.cug.edu.cn/info/1144/4371.htm)上发表的论文不予认可。

2.培养单位评选(9月15日至10月10日)

各培养单位应参照《中国质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试行)》制定本单位的评选细则,根据分配名额,由本单位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组织评审。在本单位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

研究生培养单位负责本单位研究生的异议受理和答复。评选结果在上报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办公室前,如果研究生对所在单位做出的答复仍有异议的,可向学校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书面提请裁决。

公示无异议后,10月10日前将评选结果纸质版报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办公室(研究生院103室),同时报送获奖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2017年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初评推荐名单汇总表》、《2017年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初评推荐名单汇总表》。申请人需提供《2017年中国地质大学(武汉)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个人成果登记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装订成册(纸张规格A4)。相关表格详见研究生工作部网站“奖助学金”专栏。

电子档发送至:renkaige@cug.edu.cn,邮件主题栏标识为:“培养单位+国家奖学金上报材料”。如有疑问可联系研究生工作部任老师,联系电话:67884770。

3.学校审核与评选(10月10日至10月25日)

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办公室对各培养单位报送的评选结果进行审核,不符合条件的直接取消申报资格。

学校公共名额的申报时间为10月10日至10月15日,申报者须符合申报和参评资格,申报材料须经所在单位审核并签字盖章。

学校公共名额的评选采取公开答辩的方式进行,符合申报条件的研究生(不含上述已获评研究生)均可申报,由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办公室负责组织,评选结果公示时间5天。评选答辩时间另行通知。

公示期间,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办公室负责公共名额评选结果的申诉受理和答复。

 

附件:2017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培养单位推荐名额分配表

 

 

 

 研究生院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二〇一七年九月十五日

 

 

 

 2017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培养单位推荐名额分配表

 

研究生培养单位

硕士生名额

博士生名额

地球科学学院

9

6

资源学院

7

5

材料与化学学院

4

2

环境学院

6

4

工程学院

9

4

地球物理与空间信息学院

5

3

机械与电子信息学院

4

/

自动化学院

3

1

经济管理学院

7

2

外国语学院

2

/

信息工程学院

5

1

数学与物理学院

2

/

体育部

1

/

珠宝学院

2

/

艺术与传媒学院

5

/

公共管理学院

7

1

计算机学院

5

1

马克思主义学院

3

1

高等教育研究所

2

/

地质过程与矿产资源国家重点实验室

1

1

地质调查研究院

1

1

教育部长江三峡库区地质灾害研究中心

1

/

生物地质与环境地质国家重点实验室

1

1

海洋学院

1

1

培养单位分配名额合计

93

35

全校公共名额

23

9

国家下拨总名额数

116

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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